政院提高獎勵// 6層以上危老重建 容獎1.3倍

發佈日期: 2020.12.23

為加速海砂屋、耐震強度不足等六層以上的中、高層老危樓重建,行政院昨通過「都市更新條例」修正草案,放寬老危樓都更容積獎勵天花板,從法定容積最高一.五倍放寬至原容積一.三倍,推估全國適用的老危樓最少三百棟、最多六百棟。

不同意戶 可由地方政府代拆

對於屋齡逾二十年六層以上的中、高層老樓也一併放寬都更容積獎勵,最高可達原容積的一.二倍;此外,老危樓的不同意戶可免除實施者與政府最後階段協調程序,由地方政府代拆。

根據內政部統計,一九九九年六月全面實施容積管制前,全國既存建物近一百二十萬棟,樓地板面積絕大多數超過法定容積,目前已成為屋齡逾二十年老樓,其中逾三%(三.六萬棟)是六層以上的中、高層老樓;內政部推估,這些中、高層老樓約三百至六百棟,為極度危險的海砂屋或耐震力不足的集合住宅。

內政部指出,為加速中、高層老危樓都更,此次修法除提供更高的容積獎勵外,也搭配「建築法」第八十一條的強拆機制,若被各縣市政府認定為海砂屋或耐震力不足建物,有危害公共安全疑慮,對不同意戶可以免除實施者與政府最後協調程序,由地方政府直接拆除。

麗盛建設總經理何昭宏指出,提供更高容獎誘因加速重建是好事,即使最終免除協調機制,整合和程序仍漫長,應想辦法加速,才能解決根本問題。

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張金鶚表示,加速都更的根本問題在於分配公平、過程透明;給予更高的容獎當然是好事,但持續提高容獎是否會造成民眾期待效應,反而使進度落後?政府與其不斷提高容獎,不如先著力於分配公平透明。

 

本文轉載自: https://ec.ltn.com.tw/article/paper/1419673